发布时间:
2026-06-12 16:11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驻马店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我局草拟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扩大征求意见的覆盖面,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9日。
二、征集内容
对《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提出的意见应当附有关依据、说明或相关材料,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至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14楼1401室
电子邮箱:zmdhbjfgk@126.com
联系电话:0396-2813875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分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环保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驻马店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驻环文〔2018〕3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环文〔2015〕109号)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有效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
(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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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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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驻环文〔201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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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驻环文〔2019〕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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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驻环办〔202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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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驻环办〔2025〕14号 |
附件2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宣布失效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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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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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驻环文〔2015〕10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