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3 09:00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分享到: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每隔2年进行一次清理”的规定,我局对2025年5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我局草拟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扩大征求意见的覆盖面,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8日。
二、征集内容
对《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提出的意见应当附有关依据、说明或相关材料,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至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广泰大厦14楼1401室
电子邮箱:zmdhbjfgk@126.com
联系电话:0396-2813875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