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5 15:30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这是我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部署的第三个“大气十条”,该计划明确了总体思路、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2024年3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豫政〔2024〕12号),要求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我市未来几年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低于3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3%以内,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内容
围绕改善空气质量,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我市《实施方案》共明确了9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扎实推动6000万标砖/年以下烧结砖瓦生产线等落后低效产能淘汰,严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准入关;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整治规划,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二是推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高效。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加快集中供暖设施建设,通过强化能耗强度刚性约束,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农业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实施岩矿棉行业冲天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锅炉、炉窑深度整治,强化散煤污染治理。
三是推动交通结构绿色清洁运输。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升清洁运输比例;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机械等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四是推动面源污染防治精细化提升。加强各类施工项目和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深化矿山和砂石骨料行业深度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强化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减排。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快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持续落实工业企业常态化帮扶,严格餐饮源头管控,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
六是推动管理体系机制建设完善。巩固二级达标县创建成效,推进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进位;完善空气污染过程预测预报和指挥调度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企业环境绩效等级提升。
七是推动执法监督能力全面提升。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八是推动环境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健全环境经济体制,完善价格激励约束机制;将大气环境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
九是推动各方落实责任广泛参与。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同配合,严格考核奖惩,通过宣传引导等方式实施全民行动。
四、《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为确保方案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公函形式广泛征求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共34家单位意见建议,依法报市政府政策法规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通过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凝聚治污合力。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