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5942785010740-2026-00040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驻环文〔2015〕109号 | |
| 成文日期 | 2015-06-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05942785010740-2026-00040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驻环文〔2015〕109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6-23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驻环文〔2015〕109号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安全
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23日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知》的通知要求,着力强化我市环境保护部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以服务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为中心,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为主线,以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抓手,着力解决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重点污染源监管、涉危和涉重企业和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促进我局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保护全市环境安全生产,决定成立驻马店市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环境安全生产统一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万全喜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志勇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陈全福 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
张国运 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张新炯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三、工作重点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重点饮用水源、河流断面的水质监测与预警,及时掌握重点饮用水源的水质动态,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可靠。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畜禽养殖场、各类废渣坝和尾矿坝等进行彻底检查,切实消除污染事故隐患,提高污染事故防控能力。
2、加强对我市重点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管。特别是重点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的监管和检查,发现有超标排放污染物或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未正常运行,应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企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否则,将按照新环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罚。
3、持续开展涉危涉重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对化工、皮革行业等生产、使用、储存和坛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单位及场所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频次,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偷排、超标直排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要求各类化工、重金属污染企业及其它重污染行业,必须明示污水排放口,私设的排污口及暗管一律拆除或封堵。对违反产业政策的企业要按规定予以关停;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企业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补办手续,逾期未完成整改要求的要予以关停。
4、及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并组织实战演练。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设备等环境应急准备,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出现环境事件,必须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监测,第一时间排查和控制污染源和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通过媒体及时披露事件处置进展,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5、加强局机关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局机关和各二级机构节假日值班制度,注重治安防范切实做好防偷盗、防火、防事故工作。为局机关和二级机构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了车辆安全行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和各局属二级机构要把开展环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环境和涉危行业企业整治等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并与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结合,明确完成时限,尽快组织实施。
(二) 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要求,依法从重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效发挥企业监督员,监督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守法意识的提高。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以抓好安全生产为契机,促进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的长效机制。完善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等措施,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与《新环境保护法》宣传相结合,确定宣传重点,在我市主流媒体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健康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和微信平台的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知》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我市环保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推进我市环保中心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工作部署,请各级环保部门充分认识《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敢于创新。各级环保部门要在落实过程中,本着有利于安全监管执法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环保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三)强化督查。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知》精神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严格监管执法,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