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5942785013623-2024-08898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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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等文件要求,防治在用车排放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面启动全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为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减少汽车排放污染,驻马店市于2019年8月开始启动了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以下简称M站)建设工作。截至目前,驻马店市已建成M站14家(详见附件1),基本具备维护维修保障能力,决定于2021年4月1日开始启动全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首批建成的M站即日起开始试运行。在此基础上,根据汽车排放治理市场业务量和布点情况,积极引导下一批M站建设,逐步形成我市汽车尾气超标治理维护网络体系。
(二)2021年4月1日起,全市凡是经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测、路检路查及停放地抽测、入户抽测、遥感遥测等超标的汽车,应当在被告知尾气排放超标后,于15日内到具有资质的M站进行维修治理。对在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发现的超标排放汽车,汽车排放检验机构通过书面告知(告知书式样见附件2)、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到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维护修理。经治理维修竣工后,凭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结算清单到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进行复检,未到有资质的M站进行治理维修的汽车将无法进行复检、解锁和正常年审。
三、职责分工
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是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和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门依法监督指导汽车排放维护修理工作,要在网站公示辖区内M站名录和联系方式;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监管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负责汽车排放检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汽车排放和检验机构的信息并及时更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管等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保障,确保I/M制度有效落地。要充分发挥汽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和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作用,通过信息闭环管理来实现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联动,以及对超标排放汽车的闭环监管。要加快提升行业数字化监管能力,规范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经营行为,超标排放汽车到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复检的,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应通过系统查询其维护修理记录作为复检凭证。汽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和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联网前,可以将维修结算清单与《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作为复检凭证。
(二)加强政策宣传。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互联网、报纸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度,取得车主、公众、媒体的理解和支持,为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深入推广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提升行业人员素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汽车排放检验、汽车维修行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I/M制度和汽车排放维修治理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维修技术培训,持续提升维修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附件1:驻马店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M站)站名单
附件2: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告知书
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驻马店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名单(第一批)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 |
地 址 |
所在地 |
维修种类 |
联系方式 |
|
1 |
驻马店市泰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二类 |
中华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
产业集聚区 |
柴油车 |
13598905636 18137523233 |
|
2 |
驻马店市帅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二类 |
驻马店市汝河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往东三百米路北 |
产业集聚区 |
柴油车 |
18437187333 |
|
3 |
遂平县兴通汽车维修服务 有限公司 |
二类 |
灈阳大道与国槐路交叉口路东200米 |
遂平县 |
柴油车 |
17760271717 |
|
4 |
西平县恒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二类 |
西平县金凤大道西段路北 |
西平县 |
柴油车 |
13393979295 |
|
5 |
上蔡县宏泰汽贸有限公司 |
二类 |
上蔡县秦相路南段 |
上蔡 |
柴油车 |
13346897888 |
|
6 |
平舆县宏业汽车修理厂 |
二类 |
平舆县东环路与永乐大道交叉口 |
平舆 |
柴油车 |
15286858899 |
|
7 |
正阳县恒达汽贸有限公司 |
二类 |
正阳县慎水乡八里桥村一区 |
正阳县 |
柴油车 |
13503963456 |
|
8 |
正阳县荣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正阳县花生大道路西新高中北11号 |
正阳县 |
汽油车 |
15139636063 |
|
9 |
泌阳县格尚汽车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 |
二类 |
泌阳县S234S省道高新村委高新段东侧100米 |
泌阳 |
汽油车 |
18839657555 |
|
10 |
泌阳县老熊汽车维修中心 |
二类 |
泌阳县花园街道办事处S234省道十里庙泌阳驾校斜对面 |
泌阳 |
汽油车 |
18137633211 |
|
11 |
泌阳县宇通汽车维修服务 有限公司 |
二类 |
泌阳县行政路东段 |
泌阳 |
柴油车 |
18137432666 |
|
12 |
河南铭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328国道与溱水路交叉口北100米 |
汝南 |
汽油车 |
13683875333 |
|
13 |
汝南县松林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
二类 |
汝南县古塔街道立马电动车院内 |
汝南 |
柴油车 |
13939679076 |
|
14 |
确山县全政汽车修理厂 |
二类 |
确山县三里河乡尚庄村 |
确山 |
柴油车 |
13507643982 |
附件2:
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告知书
编号:
本汽车排放检验机构于 年 月 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送检车辆(车辆号牌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VIN码〕: )进行了污染物排放检验。经检验,该送检车辆的污染物排放超过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加速法)》(GB 3847-2018)规定的在用£汽油车/£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现向您进行告知,请尽快至任一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对该车辆进行维护修理。维护修理完成后,应持有效维护修理凭证进行复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汽车所有人/送检人 汽车排放检验机构
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由汽车所有人和排放检验机构各执(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