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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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4-11-14 14:5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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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执法职责。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稽查考核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环境执法工作。

(四)组织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和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

(六)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的执法工作。

(七)负责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参与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工作。

(九)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负责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和预报、预测、预警工作,执行国家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承担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综合分析与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协助开展污染事故调查工作;负责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自动监测数据的审核、报送、编制监测专报及有关分析报告。



驻马店市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技术中心


       负责全市放射性废物、废源的收贮与处置;为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核技术应用监管相关的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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