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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六批)驻马店市遂平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127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遂平县七蚁路与驿城区交汇处王庄,有一个水泥砖厂,手续不全,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水泥砖厂为遂平县广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位于遂平县文城乡王庄村柏庄,法人赵广玉。 经调查核实,该砖厂于2014年12月在遂平县发改委备案(豫驻遂平制造[2014 ]06527)。该公司占地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村镇及土地规划, 2016年10月通过环保“双违整治”备案公示。反映“手续不全”不属实。 经遂平县环境监测站2018年7月5日下午现场监测,该砖厂边界噪声最高值61分贝(标准值:60分贝)。反映“噪音扰民”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已于7月5日责令遂平县广玉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7月15日前对产生噪音的车间进行封闭,降低噪音。 责成文城乡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该砖厂的监督管理,从2018年7月1日起,每周对企业检查一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遂平县环境保护局于7月7日对该砖厂噪声超标问题予以立案处罚,向其下达了处以1万元罚款的告知书。从2018年7月1日起,每10天对企业检查一次,监督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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