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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九批)驻马店市驻马店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87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正阳县南关街,一家化肥厂,机器噪声扰民,废气直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化肥厂为河南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正阳县城南关外167号,负责人是李双庆,于1974年开始建设,1976年建成投产,主要产品是碳酸氢氨、液氨、甲醇、三聚氰胺、二甲醚、二氧化碳。该公司环评审批文号分别是:豫环审[2007]20号、豫环审[2009]408号、驻环评表[2013]67号,环评验收文号分别是:驻环函[2016]148号、驻环函[2016]149号、备案公号(第2号)。 经调查,该公司其北侧是正阳县南二环路、东侧为正陡路、南侧为工业区、西侧为村庄,经正阳县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6月28日10时至12时对该公司厂界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北侧和东侧最高值为73.3分贝(标准为70分贝)、厂界南侧和西侧最高值为50.6分贝(标准为60分贝)。反映“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经调查,该公司生产设备均安装有废气回收装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回收后送入锅炉燃烧,锅炉废气经过除尘器除尘、脱硫、脱硝后通过烟囱进行排放,通过调阅该公司2018年1至6月份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各项大气污染因子均不超标。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前,正阳县环保局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18:40至23:05对该公司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氨的最高值为:1.32mg/m3(标准为1.5mg/m3),但通过嗅觉能闻到氨味。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责令正阳县环保局对河南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超标问题进行立案处罚;加强对河南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令河南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于7月10日前对其厂界噪声超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问题进行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