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更多
党建工作
更多
民意征集
更多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驻马店市西平县
详细内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驻马店市西平县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西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18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西平县师灵镇夏王村委牛集村,养猪专业户刘发强、牛岗岭,把养猪废水倾倒入湖坑中。上次整改后是白天倒进小坑,晚上再用抽水机抽到大坑,环境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5日,西平县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师灵镇夏王村委牛集村位于师灵镇的西南2公里处,全村常住人口674人、五个村民小组。群众反映的养殖废水倾倒入湖坑,“湖坑”实际是围绕该村东南部的一条寨沟,长大约800米左右,平均深度1.2米左右。群众反映的“大坑”实际是村南部的寨沟,“小坑”是养殖户建的畜禽废水沉淀池。在寨沟南侧有两家养殖:分别是西南处养殖户刘发强,猪舍建于2010年10月并投养、现养殖生猪79头;东南处养殖户牛岗岭猪舍建于2011年2月并投养,现养殖生猪66头。两家养殖户在2017年春季,按照县环保局、畜牧局联合要求畜禽养殖业综合治理废水的规定,建设了养殖废水沉淀池,并定期将收集的废水运到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施肥。

1.关于反映“驻马店市西平县师灵镇夏王村委牛集村,养猪专业户刘发强、牛岗岭,把养猪废水倾倒入湖坑中。上次整改后是白天倒进小坑,晚上再用抽水机抽到大坑”问题。2018年6月15日,调查组经现场勘察和走访群众,刘发强和牛岗岭两家养殖户在2017年未建成养殖废水沉淀池之前,有将部分养殖废水排入寨沟行为。养殖废水沉淀池建成后,这两家养殖户就没有向寨沟内排过废水。在现场检查中也没有发现举报人反映污水抽倒机械和设备,也没有在晚上用抽水机抽到大坑的排水痕迹。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环境污染严重”问题。村东南寨沟水体污染的原因:一是由于村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数十年排入寨沟内,没有及时清理;二是刘发强、牛岗岭两家养殖场在2017年春季治污设施整改以前有部分养殖废水排入寨沟内。经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标。该水体受到污染,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根据牛岗岭、刘发强两家养殖户现存栏猪的生长情况,本着以人为本、和谐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要求这两家养殖户在2018年8月15日前清养完毕。同时在清养过程中师灵镇政府、夏王村委要加强监管,避免再次出现废水直排沟塘现象发生。

2.师灵镇党委、政府组织夏王村委干部群众利用机械工具,将寨沟内陈年垃圾清理干净并运送到垃圾填埋场,经向当地群众了解寨沟内污水可以用于玉米地灌溉后,用抽水泵将寨沟内污水抽到附近玉米地用于灌溉。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在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恢复寨沟的自然原貌。

3.建立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的长效机制。围绕西平县开展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先期推进,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着眼污水治理长远规划,高标准改造牛集村东南寨沟,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问责情况:给予师灵镇夏王村委支部书记鲁荣安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8日

 


版权: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4楼   电话:0396-2812984  网址:https://sthjj.zhumadian.gov.cn

备案序号:豫ICP备17015690号-1

网站标识码:411700001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396-2817936   邮箱:zmdhbjjz12369@126.com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418室   网址:https://sthjj.zhumadian.gov.cn

政务服务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