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确山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13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确山县李新店镇二道河村李岗自然村黑砖窑占用耕地,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该黑砖窑是一姓高的老板,勾结当地基层干部,最初以建所谓“洗选矿厂”名义,威逼利诱李岗自然村村民,签订土地出租协议,非法占用100余亩优质土地,实际用于建国家禁止的红砖窑厂。该窑厂建造以及取土烧砖不仅毁坏100余亩土地,每天将浓烟排放到天空,严重污染环境,上次环保督察发现该窑厂后,曾经将其关停。但是,当环保督察离开后不久,不知是怎么回事,这个黑砖窑又重新启用运行。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驻马店市确山县李新店镇二道河村李岗自然村黑砖窑”实为确山县佰畅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3年建成投运,2016年通过“双违整治”备案,建设有脱硫塔一座,周围有防风抑尘网,在线监控设备等污染防治设施,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1. 关于反映“黑砖窑占用耕地,该黑砖窑是一姓高的老板,勾结当地基层干部,最初以建所谓 '洗选矿厂'名义,威逼利诱李岗自然村村民,签订土地出租协议,非法占用100余亩优质土地”问题。经调查,该公司是2011年度李新店镇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11年6月李新店人民政府租用二道河村李岗村民组土地75亩,后转租给该公司使用。该公司于2012年取得国土部门预审意见,同意其利用李新店镇二道河村未利用地40亩建双隧道窑一座。2013年确山县国土局对其办理了临时用地许可证,批准占地面积70亩。2016年度济南督查局在确山县督导土地卫片执法中指出确山县对新型墙材办理临时用地不规范,责令确山县停止了临时用地许可证的办理,县国土局于2016年度对其占用土地进行了报批。故该公司用地为国土部门审批的合法用地,不存在非法占用100余亩优质土地。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实际用于建国家禁止的红砖窑厂”问题。
该公司生产产品为新型墙材页岩砖,是我省禁实以来允许发展的新型墙材,其生产的页岩砖主要原料为页岩和煤泥等材料按比例制作。页岩来源为自行开采,煤泥来源为购买,有专门往该公司包销售煤的。反映问题不属实。
3.关于反映“窑厂建造以及取土烧砖不仅毁坏100余亩土地”问题。该公司厂区内建有厂棚、生产设备、窑体、生产用房及堆放页岩砖场地,厂区内未取土烧砖,且用地面积在批准范围之内。该公司开采的是页岩,2013年建厂以来至2016年所用页岩采矿地位于任店镇和尚庄,2016年以后该公司烧砖所掺兑的部分页岩在其厂区南侧荒山规划的采矿权区内开采,2017年3月份该公司在其窑厂南侧荒山上私采页岩被确山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国土局对其无证采页岩一案予以了制止并立案查处,于2017年12月25日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国土监[2017]132号),该公司停止了开采行为,缴纳了罚款。反映取土烧砖问题部分属实。
4.关于反映“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每天将浓烟排放到天空,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建有脱硫塔,窑内工业废气通过抽风机传送至脱硫塔,经过脱硫、降尘等措施后达标排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厂区地面硬化,四周建有防风抑尘网,配有车轮冲洗。6月16日中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脱硫塔运行正常,厂区四周庄稼和树木等植物长势未见异常。调查时,通过查看6月1日至6月15日在线监测数据,该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有个别超标排放污染环境现象。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5.关于反映“当环保督察离开后不久,不知是怎么回事,这个黑砖窑又重新启用运行”问题。经调查,2017年,按照河南省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执行错峰生产,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此间,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同时,在错峰期间,环保督导组及环保执法人员对其督导整改,该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完成与省市环保部门的联网。完成后于2018年3月17日恢复生产。其它没有发现环保督察组来时停,走时开的行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责令该公司停止投料生产,进行整治,对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
2.责成确山县环保局加强监管,立即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处罚不到位、验收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3.责成确山县李新店镇人民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落实网格化监管,实行驻厂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给予确山县环境监察大队李新店中队中队长方光威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确山县土地矿产监察大队李新店中队中队长董大华行政警告处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