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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时间:2024-07-16 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6-2882711 传真:0396-2882711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 邮编:463000
链接报告全文 (驻环评表【2024】1号)关于《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