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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10     【原创】

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围绕全市政府信息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6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8条,解读回应类信息24条,政务动态信息1239条,其他信息2395条。

1.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一是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等 6 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及时发布重污染空气预报预警信息。二是发布水质监测信息。发布我市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月报和地表水水质月报,开展全市各县区水环境质量月排名工作。三是发布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测、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定期在网站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发布拟审批公示和审批决定公告,做到了环评信息主动、及时、全过程公开。五是发布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等决定后,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六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时在市政府三大重点领域专栏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开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结果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项目建设重要节点信息。编制涵盖排污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25项行政事项的流程图及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2.政策解读情况。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三方融合共享,对生态环境重点内容进行政策解读,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及时宣传解读我市《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重大工作事项。

3.互动交流情况。网站设立 12369网上投诉咨询、网上调查及意见征集等功能模块,安排专人负责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收集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回应。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开设意见征集调查栏目,本年度发布“《驻马店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简本)》征求意见”等意见征集信息6篇。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制定印发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标准指引分七大类28项,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全面规范了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并在省生态环境厅标准指引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公开。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区分局均编制完成本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发布于各级基层政府网站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题显著位置。并在县区政府网站设置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土壤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环境监测监控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版块。自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共公示内容1000余条,在各县区政府网站均可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均按照《条例》规定按时予以回复。

(三)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任务、措施的落实。

(四)平台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建成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三大公开平台,并在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平台打造了“驻马店环境”政务新媒体群,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同时在市民中心投放了3000余册《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雾霾防治手册》《争做文明守法好市民倡议节》等生态环境领域宣传资料,多渠道及时公开环保政务信息,增强舆论引导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对官网进行定期自查整改。织专业人员和网站开发单位对网站进行全面自查,看栏目是否存在“僵尸”和“睡眠”现象,数据信息是否有缺失和失真现象,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单位逐项整改,对个别业务系统故障可能导致的网站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2020 年春节、两会等重要时期官网实行 24 小时网络值班制度,切实保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信息,无一起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满足了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知情权需要,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助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3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0

1,3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0

43

行政强制

4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6

4,700.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1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理念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理念,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制度规范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三)工作力度不够强的问题。充分发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合理规划设置网页布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同时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公开实效不理想的问题。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要对本部门牵头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落实,并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管理工作,保证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履行对局网站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切实用好管好政务公开新媒体,明确公开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依法、严谨、规范进行答复,并明确救济渠道。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三)完善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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