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更多
党建工作
更多
民意征集
更多

网站首页 >> 行政公示 >>辐射许可公示 >> 《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公示(驻环辐审〔2023〕8号)
详细内容

《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公示(驻环辐审〔2023〕8号)

时间:2023-12-01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驻环辐审〔20238

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写的《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5个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总体要求

本批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遂平沈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赊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河南驻马店泌阳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一)河南驻马店上蔡光武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光武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光武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康湖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康湖110kV变电站本期扩建至光武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征用地。

3)秦相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秦相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至光武11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间隔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征用地。

4)康湖~光武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康湖变电站至光武变电站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16.5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

5)秦相~光武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秦相变电站至光武变电站110kV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9.9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

(二)河南驻马店遂平沈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沈寨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沈寨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新建房城~玉山π入沈寨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将原房城~玉山110kV线路π入沈寨变,新建线路路径全长0.7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拆除π接点之间线路150米,新建线路分为房城变侧π接线路和玉山变侧π接线路,线路长度均为0.35千米。

3)房城~沈寨110千伏增容改造工程:拆除并重建房城~玉山π入沈寨变线路东π接点至房城变之间的已建线路,拆除重建段线路路径全长10.75千米,沿原线行单回路架设。

(三)河南驻马店泌阳赊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赊湾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赊湾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建设规模为350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每台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建设150兆伏安主变(1#),110千伏出线2回,配套1组(3.6+4.8)兆乏的无功补偿装置。

2)新建铜山~俸皇π入赊湾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铜山~俸皇π入赊湾变110千伏线路2回,线路路径全长1.8千米。拆除原110千伏铜山~俸皇线路π接点之间的100米导线。

(四)河南驻马店泌阳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卧顶山220千伏变电站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1台容量为18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2#),不新增出线,不新征占地。

(五)河南驻马店泌阳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漫里河110千伏变电站本期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1台容量为5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2#),不新增110千伏出线,不新征占地。

5个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项目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项目建成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五)送电线路与公路、电力线、通讯线路、河流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征用土地和砍伐林木时,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线路在经过临近居民房时应采取合理避让。

三、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我局委托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上蔡、遂平、泌阳分局负责项目施工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本批复生效后,若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和地点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2023121日 



版权: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4楼   电话:0396-2812984  网址:https://sthjj.zhumadian.gov.cn

备案序号:豫ICP备17015690号-1

网站标识码:411700001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396-2817936   邮箱:zmdhbjjz12369@126.com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418室   网址:https://sthjj.zhumadian.gov.cn

政务服务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