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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练兵典型案例 河南某再生资源限公司部分原料砂土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环境案件时间:2023-09-27 一、案情简介 2023年8月31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泌阳县高店镇XX村委南1000米时发现泌阳县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门紧闭,执法人员出动无人机对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进行现场勘查、通过航拍锁定违法证据发现该公司厂区内有部分原料砂土露天堆放,未进入大棚进行密闭,造成了扬尘污染。
二、查处情况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的规定。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对泌阳县众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部分原料砂土露天堆放,未进入大棚进行密闭,造成了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和《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计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33000.0)元。目前,原料砂土已入料棚。 三、案件启示 本案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提升环境执法能力,解决现场执法中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