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更多
党建工作
更多
民意征集
更多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日常通知公告 >>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对市五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答复
详细内容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对市五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9-05     

 

尊敬的赵安波、徐泽波、张新四、赵玉琴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市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IV水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污水处理厂现状

驻马店市正式运营污水处理厂24座,建成达产规模95.5万吨/日,目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目前,市中心城区正式运营污水处理厂4座,设计总规模为45万吨/日,建成达产规模37.5万吨/日,实际处理规模35.9万吨/日,污水处理率100%

现阶段我市污水处理方面的工作重点仍为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对中心城区地下管网开展全面排查,摸清中心城区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老旧破损等情况,实施管网更新修复,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

二、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开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水污染防治攻坚与推进河长制四水同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有机结合,系统谋划实施了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清河行动、农村污水整治和农村垃圾整治攻坚行动。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省考断面完成国家和省考核目标要求,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8.9%,洪河、汝河、黑河、泌阳河等主要河流水质不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二)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为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了基础。完成了市级、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关闭,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引导新建工业企业入园入区,12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均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4座,市建成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7%89.5%。开展入河排污口和河道综合整治,建立洪河、汝河、泌阳河等主要河流生态流量调控机制,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制定实施洪河新蔡李桥和新蔡班台2个断面河流水质提升专项方案,逐步恢复水生态。累计完成了454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4.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水环境风险防控不断强化。全市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成,印发《驻马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驻政办〔201989号),每年度开展应急演练,督促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的更新完善、评估和备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完善辖区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自2016年,每年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活动,重点对全市各县(区)化工、制药、皮革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产生管理、化工废料安全处置,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收集处置利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建立台账,进行整治;对板桥水库、宋家场水库、薄山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市6家化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风险防控设施措施落实、企业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管理、环境应急能力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水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建立网格化环境执法监管体系,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积极推进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91个行业全部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发证登记率位居全省第六位。泌阳、西平、平舆、上蔡、遂平、确山、正阳等7个县级监测站已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按要求完成降水、酸雨、河流底泥、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责任目标断面考核等环境质量监测任务。不断强化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等涉水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强化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在线系统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入河排污口定期检查,对可能造成河道污染的排污口及时取样化验分析,并对超标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加强汛期水质预警。

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黒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2229号)要求,“不应盲目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新扩建污水处理厂”。我市结合实际对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并提标改造,新建示范区第五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出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IV 类水标准(总氮除外,总氮10mg/L

统筹推进尾水湿地建设。为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我市已在驿城区、泌阳、汝南、新蔡、西平、上蔡等县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尾水中水回用湿地6个,新增湿地面积近800公顷。实施宿鸭湖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5个,即驿城区水屯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驿城区朱古洞乡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驿城区练江河下游旁路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驿城区练江河河滨缓冲带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均为河流生态治理保护修复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经数据分析,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基本可以满足地表水类水标准。

通过水污染防治攻坚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2022,我市14个国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其中板桥水库、汝南王桥断面水质提升一个类别(考核目标类、实际水质Ⅱ类),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市48个市控断面中40个断面累计水质达到目标要求,达标率83.3%练江河、慎水河、奎旺河红澍河污染相对较重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宿鸭湖水库库心水质达到湖库类标准(总磷0.2mg/L,优于地表水Ⅳ类总磷0.3mg/L标准),达到年度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您的建议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宿鸭湖水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要求,结合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为驻马店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生态环境支撑和保障。

以上是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市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至类水的建议”建议的答复,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同时也真诚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与科技标准科

人:吴二威

联系电话:0396-281695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版权: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4楼   电话:0396-2812984  网址:https://sthjj.zhumadian.gov.cn

备案序号:豫ICP备17015690号-1

网站标识码:411700001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396-2817936   邮箱:zmdhbjjz12369@126.com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418室   网址:https://sthjj.zhumadian.gov.cn

政务服务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