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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1700环罚决字〔2023〕14号

时间:2023-05-24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

1700环罚决字〔202314

 

    单位名称:确山县鼎宸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5MA47X8491M

    地址: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南泉社区刘庄村7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彬彬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转办举报件,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2023 3 14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对矿区进行施工作业,未采取雾炮喷淋抑尘措施,运输道路未硬化,没有建设围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应当采用减尘工艺、技术和设备,采取洒水喷淋、运输道路硬化等抑尘措施,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规定”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环评批复复印件、排污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示意图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2023年4月8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1700环罚告字〔2023〕16号),告知书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规定期限内未接到你单位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力。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因素:违法事实,内容:未规范采取扬尘污染防治设施的,裁量等级:3,裁量因素:占地面积,内容:400m2以上,裁量等级:5,裁量因素:企业规模,内容:微型企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项目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内容:1 个月以下,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超过整改期限:限期整改,裁量等级 1,裁量因素:受处罚次数,内容:两年内未收到过同类处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法检查,内容:配合调查,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限(M):100000,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2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3,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7,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5,1,1,1, 1,1,1],处罚金额(X):41485.7,代入公式:41485.7= 20000.0 + ( 100000.0 - 20000.0 ) x[ (3/ 5)2+ (25+1+1+1+1+1+1) / ( 52 x 7) ] x 50% ,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豫环办〔2022〕72号)第七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决定处罚金额时,首先确定裁量基准中各项裁量因素的裁量等级,再通过计算公式确定处罚金额,然后根据本规则调整决定处罚金额。罚款金额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到元。”之规定,罚款金额调整为41486元。最终裁量金额:41486元。

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企业未按照规定采取抑尘措施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的规定经集体研究,我局对你公司对矿区进行施工作业,未采取雾炮喷淋抑尘措施,运输道路未硬化,没有建设围挡。”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给予罚款肆万壹仟肆佰捌拾陆大写元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原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521010028624012

代办银行:驻马店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事财务科(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529号3楼)索取罚款收据。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驻马店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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