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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 1700 环责改字〔2023〕13号时间:2023-03-07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豫1700环责改字〔2023〕13号
正阳县富巢建材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724MA40HCA46E 地址:正阳县油坊店乡王岗村 经营者: 李付朝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4128291969******** 住址:正阳县油坊店乡油坊店村明临路64号 2023年2月24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正阳县富巢建材厂进行检查调查,发现你建材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CEMS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未开启,经查询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显示,2023年2月21日至24日你建材厂生产设施工控标记为停运,并且采样口烟尘测试仪脱落。检查发现,你建材厂隧道窑连接脱硫塔烟气管道破损严重,大量烟气无组织排放;脱硫系统脱硫循环水池电机未开启,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湿式电除尘器。 以上事实,有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拍摄照片、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采样检测等证据为凭。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 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之规定。现责令正阳县富巢建材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我局将对你建材厂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 你建材厂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建材厂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