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2023-02-22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驻环辐许重字〔2023〕第2号 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2月21日申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2月21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注册地址为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法定代表人夏信德,申请的辐射安全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Ⅴ类放射源。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 我局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书编号为豫环辐证[Q0298],有效期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6年6月30日。
202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