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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评质量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2-20     【原创】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办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督促做好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升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质量,加强环评质量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实施环评编制单位登记管理

为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管理,强化在驻从业环评单位和人员日常监管,规范环评单位和人员从业行为,严把靶向监管单位编制环评文件质量关,实施环评编制单位登记管理。3月15日前,环评编制单位到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进行登记,需现场核实环评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自3月16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区分局不再受理未登记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发布环评编制单位登记单位信息,并对登记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二、开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在采购环评文件第三方技术评估服务,待确定技术评估单位后,立即对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区分局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带专题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需要开展技术评估的环评文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技术评估,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审批质量。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按照《河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和在驻从业环评单位和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清理不具备技术能力和违规从业单位及人员。通过环评文件技术评估会议,现场核实项目负责人身份,对无正当理由不到会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严把靶向监管单位编制环评文件质量;通过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及时发现、纠正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严厉打击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和审批质量,提升建设单位的建设水平和环境编制单位的编制水平。

四、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各县区分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项目为王,主动与发改、工信部门对接,进一步健全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重点项目采用“环评审批服务单”(附件),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委托环评编制环评注意事项、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推进环评文件编制,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保障,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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