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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夏高明中医妇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2023-02-01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驻环辐许延字〔2023〕第1号 驻马店夏高明中医妇科医院: 你单位于2023年2月1日提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我局已于2023年2月1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延续条件。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2月2日至2028年2月1日。你单位应严格按照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活动,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2023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