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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驻马店市国家生态 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时间:2022-12-12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驻马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驻政〔2022〕38号)、《驻马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驻办〔2022〕1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驻马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在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最新版《驻马店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于2022年11月11日-11月21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公众无反馈意见。现予以公告。
2022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