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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延续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时间:2022-10-19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驻环辐许延字〔2022〕第12号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提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我局已于2022年10月18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延续条件。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10月19日至2027年10月18日。你单位应严格按照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活动,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2022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