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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驻环辐许重字〔2022〕第09号
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于2022年7月29日申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7月29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注册地址为驻马店市文化路108号,法定代表人刘瑞花,申请的辐射安全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 我局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书编号为豫环辐证[Q0008],有效期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
2022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