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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驻马店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方案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5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驻马店市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根据《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驻马店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方案》明确,督察整改一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坚持“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部门管行业”,高位推动、分级负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关键,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要坚持统筹施策、重点突破,既就事论事解决好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综合施策,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理念更加牢固;督察反馈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整改方案》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分解,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形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确定了7个方面的重点措施。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到自觉主动学、全面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融会贯通学,真正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面整改。二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开展雨污管网分类整治改造,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分类投放的积极性、主动性;合理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充分发挥现有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尽最大可能压减填埋量;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提升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虑液处理能力,大幅消减渗虑液存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三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高标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抓好VOCs和NOx协同减排,全面推动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组织实施一批污染治理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实现大减排。以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碳减排路线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加碳汇,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四是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以解决污染在城为目标,持续推进中心城区污染企业整体搬迁和升级改造。以减少煤炭消耗为目标,突出抓好农业生产用煤的清洁能源改造。以气化驻马店为目标,加快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解决农村生物质燃烧问题。以减少机动车污染为目标,提高现有铁路专用线运力;结合功能定位对市区批发市场进行优化调整,推动大宗批发市场迁出中心城区;加快实现市区内与嫘祖大道联通道路的全线通车,做好过境重型柴油货车绕行工作。以提高国土绿化面积为目标,推进城市绿道绿廊建设、加强城市裸露地块绿化治理。五是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聚焦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开展西部山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清理整治违法项目,全面提升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河湖生态保育带建设。深入开展“河流除黑臭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快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收集、污水处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六是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强化各类成果应用,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推动完成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汇总。七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PM2.5和O3污染成因和来源解析,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完善“人防+技防”“网格+中队”“案件+督查”联防联控机制,最大程度发挥监管效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中央大气、水、土壤治理资金支持,为企业治理污染、提高发展后劲提供保障。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下设信息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追责问责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整改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分别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张清单”(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严格整改、立行立改,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并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照清单进行调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同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验收销号。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对整改中敷衍应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通过有效问责,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专栏、户外广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曝光整改慢、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营造浓厚整改氛围

(附件)驻马店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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