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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金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驻示建环评审批[2021] 004

关于《河南金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苗庄社区,占地面积5219m2,租赁现有闲置厂房面积为1200平方米,企业总投资1000万元,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购置上料机、搅拌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预计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00吨绝热保温砂浆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在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106-411751-04-05-224637。原则批准《河南金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据此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环保治理资金,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方面的不利影响,生产中必须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不利环境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三、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粉尘废气分别采用配套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和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相应限值要求。

3、噪声:采取加设消音器,隔音罩,设备减振基础、减震垫,隔音门窗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确保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收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报告表》规定执行,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并按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2021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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