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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白云山大道等4条市政道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驻示建环监审表[2021] 002号 关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白云山大道等4条市政道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片区,道路及区间分别为白云山大道(泰山路-文渊路)、白云山大道(雪松大道-交通路)、阳城路(泰山路-文渊路)、阳城路(文渊路-开源大道)、阳城路(开源大道-雪松大道)、阳城路(雪松大道-交通路)、五峰山大道(泰山路-文渊路)、五峰山大道(开源大道-雪松大道)、五峰山大道(雪松大道-交通路)、刘阁路(开源大道-交通路),道路长度共计12872.02米,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及与其配套的交通安全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电力电信)、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水系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21420.23万元。根据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白云山大道等4条市政道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批准《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铁西片区白云山大道等4条市政道路部分路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据此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环保治理资金,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会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生态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施工中必须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将不利环境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三、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线,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2、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 3、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 4、施工废水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系统处理。 5、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垃圾随意堆放,施工垃圾交由城市渣土清运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6、加强路面养护,采取有效的声环保措施并加强交通运输管理。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邻近区域的开发建设,应按照规划要求设置退让隔离带,并根据建筑物的声环境要求,进行合理规划、选址、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护措施。 7、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防范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植被。 四、项目施工期扬尘控制严格按《报告表》规定执行,并按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2021年 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