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
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
(第31批 2021年5月12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3 | D2HA202105070030 | 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乡政府西1公里328国道南边,有三个建材厂,工作时产生扬尘,没有环评。 | 驿城区 | 大气,其他污染 | 一、关于群众反映“工作时产生扬尘”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三个建材厂”分别为:驻马店市正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兴搅拌站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华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正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有一条生产线,主要生产桥梁片,生产工艺为物料混合、搅拌、成型。该公司安装有车辆进出冲洗装置,厂区内道路已经硬化并安装有喷淋装置,车间全部密闭,上料口下料口安装有袋式除尘收集装置。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厂区路面清扫不及时有积尘,有扬尘现象。2021年5月8日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规定标准。驻马店市驿兴搅拌站有限公司建设有两条生产线,主要生产混凝土,生产工艺为物料混合、搅拌、成型。该公司安装有车辆进出冲洗装置,厂区内道路已经硬化并安装有喷淋装置,车间全部密闭,上料口下料口安装有袋式除尘收集装置。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厂区路面清扫不及时有积尘,有扬尘现象。2021年5月8日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规定标准。驻马店市华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9月开始进行建设,目前设施已建成。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没有环评”的问题,经排查,驻马店市正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兴搅拌站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通过环保“双违”整治备案公示,驻马店市华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批复。群众反映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责成胡庙乡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加大对驻马店市正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驿兴搅拌站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大厂区清洁洒水频次。 二、责成胡庙乡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监督驻马店市华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停止建设。胡庙乡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5月11日对驻马店市华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停电措施。 三、责成胡庙乡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对驻马店市华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违法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于2021年7月5日前将土地恢复原状。 四、责成驿城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区直单位举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强化监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7 | D2HA202105070044 | 驻马店市西平县宋集乡曹湾村委谭庄东北角,有一无名养殖场(一万多只兔子),距离居民区过近,气味难闻,粪便随意堆放,污水随意排放。投诉人希望可以取缔。 | 西平县 | 水,大气 | 一、关于“有一无名养殖场(一万多只兔子)”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养兔场现存栏幼兔约220只。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距离居民区过近”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养兔场简易棚西距最近的居民住宅约4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气味难闻”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兔棚周边有异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粪便随意堆放”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没有发现该养兔场粪便随意堆放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五、关于“污水随意排放”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没有发现该养兔场有排放污水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六、关于“投诉人希望可以取缔”的问题,西平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30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交办单第23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290014)举报件后,对该养兔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并责令宋集镇人民政府监督其于2021年5月31日前搬迁或者自行清养完毕。该养兔场原存栏约450只兔,2021年5月8日将约230只成品兔卖完,现仅存栏幼兔约220只,计划于2021年5月20日前全部转卖给其他养兔场。 | 部分属实 | 一、责成宋集镇人民政府监督该养兔场于2021年5月31日前搬迁或自行清养完毕。现存栏幼兔计划于2021年5月20日前全部转卖给其他养兔场。 二、在搬迁或自行清养完毕前,责成宋集镇人民政府监督该养兔场及时清理粪便,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三、责成宋集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强化网格巡查,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0 | X2HA202105070017 | 驻马店市确山县豫南采石场,位于确山县普会寺乡凡店村委张冲村东边,生产没有采取防尘措施,全部露天开采,传送带噪音扰民。 | 确山县 | 大气,噪音 | 一、关于“驻马店市确山县豫南采石场,位于确山县普会寺乡凡店村委张冲村东边,生产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的问题,经调查:豫南采石场为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金牛山矿区,位于确山县普会寺镇凡店村张冲村民组东侧。群众反映的“驻马店市确山县豫南采石场,位于确山县普会寺乡凡店村委张冲村东边”的问题属实,“生产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的问题不属实。二、关于“全部露天采矿”的问题,经调查:2019年7月24日,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豫)FM安许证字〔2019〕 XQLC012》,该许可证许可范围明确规定:开采区为露天开采。该企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及绿色矿山开采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三、关于“传输带噪声扰民”的问题,经调查:1、2021年4月16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对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金牛山矿区破碎及运输工程项目张冲村民组传送段T接皮带西边界和张冲村民组距离传输带最近点进行噪声现状监测,经检测,噪声达标;2、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传输带运转时会产生噪声,会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责令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传送带周边噪声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噪声扰民。 二、责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按照露天矿山开采要求加强对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金牛山矿区的监督管理,杜绝扬尘污染,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责成确山县自然资源局落实监管责任,对金牛山矿区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金牛山矿区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一旦发现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金牛山矿区存在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限期6个月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要求的从名录库中移除,不得享受矿产资源、土地、财政等各类支持政策。 | 已办结 | 无 |
102 | X2HA202105070018 | 驻马店确山县竹沟镇前城村南100米新阳高速桥下,废旧电器堆积成山,违法拆解。 | 确山县 | 其他污染 | 一、关于“驻马店确山县竹沟镇前城村南100米新阳高速桥下,废旧电器堆积成山”的问题,经现场核实,2021年3月至今,竹沟镇肖庄村前城西组村民陈某某,收购的废旧电器,临时堆放在前城组南100米新阳高速桥下空场地上,废旧电器堆放量约200立方。群众反映废旧电器堆积成山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驻马店确山县竹沟镇前城村南100米新阳高速桥下,废旧电器违法拆解”的问题,经调查:废旧电器临时堆放点无设施设备和拆解工具,也无拆解迹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责令陈某某2021年5月10日8点前将临时堆放废旧电器清运至位于洛阳市的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清运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责成确山县各镇(街道办事处)、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对辖区内废旧电器回收堆放点全面排查规范整治,防止类似的现象再发生。 | 已办结 | 因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管不力,中共竹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现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清华同志诫勉谈话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