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96-2882711
传真:0396-2813836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46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号:1
项目名称 | 确山县万强实业有限公司中店村页岩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中店社区独立树 |
建设单位 | 确山县万强实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四川澜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中店社区独立树,属于资源整合项目。本矿区由Ⅰ矿区、Ⅱ矿区和Ⅲ矿区三部分组成,开矿山开采面积为1.1627km2,其中Ⅰ矿区0.256 km2;Ⅱ矿区0.5508 km2;Ⅲ矿区0.5508 km2。综合整治范围为1.2363k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2363km2,开采规模为450万t/a,其中年开采砖瓦用页岩矿规模为400万t,建筑石料每年50万吨,生产服务年限为17.5年(生产服务年限17年,基建期0.5年);选矿站设计生产规模为350万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开采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选矿加工区、办公用房和道路基础设施等。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区设截排水沟,矿区设置雨水收集池,收集雨水经沉淀池后用于采区和矿区道路抑尘洒水,不外排。开采区洗漱生活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场区设置旱厕处理后肥田;选矿站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采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深孔钻加装除尘布袋;采区四周设不低于2m的围挡,并对作业面之外的区域进行临时覆盖,在作业面四周设高压水枪,对爆堆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车辆加盖篷布,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限速,不得超载,并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文明装缷物料;对堆场及时进行覆盖并设有洒水车定期对堆场洒水抑尘、设置防尘网等措施,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尘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选矿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驻马店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驻政办)[2019]39号对建材行业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存于临时堆场,用于采区生态恢复覆土;剥离废石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定期清运至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四、噪声防治措施:开采区和选矿站选用低噪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按照“先治理、边开采、边恢复、边移交”要求,结合开采情况,矿山施工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通过覆土、平整、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种植乔木灌木、播洒草种等措施,按照报告书中所提整治内容,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过程中,建设单位第一次、二次公示:2020年09月18日-2020年11月03日在天中晚报及其网站、环评爱好者网站网络公示和在建设地点外、张沟村民组、独立树村民组、宁庄村民组等张贴公示两种方式,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
编号:2
项目名称 | 确山县鼎宸实业有限公司南泉村页岩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四川澜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确山县鼎宸实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四川澜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南泉社区刘庄,属于资源整合项目。本矿区呈不规则,分两个区块,共由72个拐点圈定而成,开矿山开采面积为0.998km2,其中Ⅰ矿区0.777km2,Ⅱ矿区0.221km2。综合整治范围为1.0335k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01.11hm2,其中年开采砖瓦用页岩矿规模为300万t/a,选矿站生产规模为280万t/a,生产服务年限为19.5年(生产服务年限19.5年,基建期0.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开采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选矿加工区、办公用房和道路基础设施等。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一、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区设截排水沟,矿区设置雨水收集池,收集雨水经沉淀池后用于采区和矿区道路抑尘洒水,不外排。开采区洗漱生活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场区设置旱厕处理后肥田;选矿站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深孔钻加装除尘布袋;尽量缩短施工期,缩小施工影响范围,及时恢复场地植被,矿区四周设不低于2m 的围挡,并对作业面之外的区域进行临时覆盖,在作业面四周设高压水枪,对爆堆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车辆加盖篷布,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限速,不得超载,并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文明装缷物料;对堆场及时进行覆盖并设有洒水车定期对堆场洒水抑尘、设置防尘网等措施,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尘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选矿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驻马店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驻政办)[2019]39号对建材行业的相关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存于临时堆场,用于采区生态恢复覆土;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定期清运至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四、噪声防治措施:开采区和选矿站选用低噪设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按照“先治理、边开采、边恢复、边移交”要求,结合开采情况,矿山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通过覆土、平整、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种植乔木灌木、播洒草种等措施,按照报告书中所提整治内容,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过程中,建设单位第一次、二次公示:2020年09月18日-2020年11月03日在天中晚报及其网站、环评爱好者网站网络公示和在建设地点外、郭湾村民组、小南庄村民组、小傅庄村民组等张贴公示两种方式,公示期间,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