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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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46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号:1
项目名称 | 浩瀚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水性环保树脂新型材料及印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
建设单位 | 浩瀚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河南诺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练江大道与蔡州大道交叉口西北区域,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储罐区、科研中心、生产线及环保工程等。生产工艺:(1)水性环保树脂新型材料(水性丙烯酸乳液):配料、预乳化、升温、保温聚合反应、反应终止、冷却降温、调pH、过滤、分散、检验、产品灌装等;(2)印染材料(分散红60):配料、溴化反应、水解、离析、压滤、洗涤、干燥、缩合、离析、压滤、干燥、检验、产品包装等。生产规模为年产水性环保树脂新型材料5万吨、印染材料600吨。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1、废气:生产工艺中有机废气、储罐区有机废气全部收集后进入厂区有机废气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余热回用再生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分散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溴化氢、硫酸废气采用“二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储罐区溴化氢、硫酸、发烟硫酸储罐呼吸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排放浓度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楼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604—2018)。2、废水:项目实行“清污分流”原则。生产工艺废水、喷淋塔废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高级氧化+复合生化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进入厂区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排放标准和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固废:过滤滤渣、蒸馏残渣、原材料包装、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驻马店市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4、噪声:反应釜、各类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5、本项目总量排放:COD 1.012t/a、氨氮0.101t/a、SO20.800t/a、VOCs 0.892t/a。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内部规程》,可从驻马店市区域总量调剂解决。使项目建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及“区域增产不增污”的要求。6、该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北厂界外0m、西厂界外91m、南厂界外16m、东厂界外87m,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过程中,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媒体公示、张贴公告、网络调查问卷以及现场征求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和村民意见的公众参与方式,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大部分的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并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会起到较大作用,公众对该项目总体上持赞成和支持态度。 |
编号:2
项目名称 | 河南立诺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400T头孢医药中间体及头孢原料药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中原大道与清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
建设单位 | 河南立诺制药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河南迈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中原大道与清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CC车间、综合楼和附属配套的机修车间、动力车间、溶剂回收车间、污水处理站等。主要设备有:反应釜、离心机、沸腾床、制冷机等。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脱乙酰头孢呋辛酸(DCC),副产品工业盐400吨。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1、废气:工艺废气以及储罐区呼吸废气采用“负压收集+二级冷凝+树脂吸附+加热脱附再生”处理后,由2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尾气引入VOCs处理系统”处理后,由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封闭收集后进入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和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排放建议值;氯化氢采用“降膜吸收”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2、废水:项目实行“清污分流”原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沉淀+芬顿氧化+水解酸化+UASB+(A/O)2+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进入厂区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满足《河南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标准要求以及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3、固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处理;生产废渣、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驻马店市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4、噪声:离心机、干燥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5、本项目总量排放:COD 6.52t/a、氨氮0.652t/a、VOCs 8.74t/a。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内部规程》,可从驻马店市区域总量调剂解决。使项目建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及“区域增产不增污”的要求。6、该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东厂界外15m,西厂界外85-100m,南厂界外0m,北厂界外115m,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过程中,建设单位于2020年2月17日至2月28日,在大河网网站开展了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于2020年4月13日至4月24日,在大河网网站开展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并在河南经济报配合开展了媒体公示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参反对意见。同时项目在厂址周边村庄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所在区域的公众的大力支持,公众普遍关注项目建设不要影响到区域环境质量的问题,根据公众的建议,评价单位建议本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建设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环评中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最终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