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环保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我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电话:0396-2693157
传真:0396-2600275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463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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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驻马店市驿城区德元加油站项目 |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办事处刘阁村 | 驻马店市驿城区德元加油站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约4468.9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办事处刘阁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营业用房、加油棚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驻马店城市规划要求,选址可行。 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零售业务等。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1、废气:加油站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及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储罐区应做好防渗处理、设置双层罐,设置监测井,定期监测。3、固废:清洗油罐废渣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4、噪声: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后,噪声排放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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