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公示 >>环评审批公告 >> 关于2015年9月2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详细内容

关于2015年9月2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923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59232015929

    电话:03962882711

    传真:03962813836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529号(463000

    一、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所在地

验收监测单位

1

确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

驻马店市确山县

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

 

确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确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属新建项目。本项目于200604月开工建设,200612月填埋区建成,于200706月投入运营。项目总投资26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9.96%

二、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试生产批复等相关环保手续,经过现场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按要求基本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氨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测定值0.077 mg/m3 ,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测定值0.012 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硫化氢:0.06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测定值0.30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外排渗滤液中污染因子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也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

)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1#监测井、2#监测井、3#监测井、4#监测井的监测因子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Ⅲ’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验收监测期间,经调查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为垃圾渗滤液系统产生的污泥,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一起回流到渗滤液调节池;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区填埋。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得出,该工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661t/a、氨氮排放量为0.043t/a


版权: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4楼   电话:0396-2812984  网址:https://sthjj.zhumadian.gov.cn

备案序号:豫ICP备17015690号-1

网站标识码:411700001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396-2817936   邮箱:zmdhbjjz12369@126.com    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广泰大厦1418室   网址:https://sthjj.zhumadian.gov.cn

政务服务
技术支持: 金盾网络科技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