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环保局、直管县(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维护环保法律制度的统一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经认真研究,决定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知如下:
1.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实行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豫环文〔2008〕290号);
2.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2008年制定的《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3.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违法案件“黑名单”和挂牌督办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豫环文〔2008〕290号);
4.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程序的通知(豫环文〔2008〕483号);
5.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河南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09〕133号);
6.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09〕179号);
7.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内部制约制度的通知(豫环文〔2009〕236号)中“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部分;
8.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皮革(皮毛)电解铝行业综合整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豫环文〔2010〕129号);
9.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0〕143号);
1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0〕244号);
11.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1〕68号);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通知(豫环文〔2011〕121号);
13.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1〕128号);
14. 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豫环文〔2011〕250号);
15.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2〕18号)中关于省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备案的规定;
16.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上市环保核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豫环文〔2012〕138号)。
2015年3月23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