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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3-24     【转载】


 

 

 

 

 

 

 

 

驻环办〔2020〕12号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以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和执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细化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科,负责具体实施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从领导重视到工作组织落实,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提到日常议事日程。同时,依托社会法律资源,加快依法行政工作进程。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行政机关合同审查、人员培训、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进行法律咨询、指导。

二、推进处罚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环境行政处罚暂定程序》,明确处罚主体、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处罚流程,强化行政处罚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全面推行“三项重大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公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留存。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行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生态环境局以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理。

(五)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千嘉律师事务所李青伟为常年法律顾问。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暂定程序》,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司法救济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建立健全了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环境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

)严守执法程序,规范环境行政处罚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即监察支队队长审批立案,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合议意见和执行处罚决定,局法科负责案卷的审核并组织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评议讨论形成审理意见确保办案公正、公平、公开。

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今年无重大环境事故发生,未发生行政执法错案,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2019市生态环境局以各类日常监察、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为主要抓手,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推行使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在各项法律文书中,做到行政相对人信息记载清楚、案件事实表述完整、案件证据逐一列举、适用法律全面引用、说明行政相对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说清裁量理由、交代办案程序、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决定的法律后果,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落实基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切实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全部通过市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会等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推动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的不断提升。

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为促进依法行政,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按照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开通“天中环保”微信公众、“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要闻、工作动态。在局官网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通过一系列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权力监督。

八、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起,行政拘留9人。

九、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通过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开展行政执法,注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形成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通过现场走访、实地宣传、网上公示等形式大力宣传违法风险点,使行政相对人清楚守法与违法的界限,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十、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网站、局“两微(微博、微信)”等为主要平台,及时宣传新颁布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工作动态。以“六五”环境日、国际臭氧保护日等为主要契机,采用环保知识版面宣传、环保文艺汇演、环保咨询等主要形式,带动和指导各街镇、社区、学校开展“美丽天中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积极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和践行环境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人们知行合一,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美丽驻马店

(二)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新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

(三)结合“七五”普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系列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学校、医院、社区等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平共享原则,紧扣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的目标,以贯彻落实《纲要》为指南,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主动作为,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开拓奋进,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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