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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豁免清单的通告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豁免清单的 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落实好已出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政策,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为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及其他项目建设,加强与排污许可制衔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豁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再进行网上备案登记。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豁免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对行之有效、广泛认可的措施,可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豁免清单
2020年3月9日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豁免清单
*:项目类别指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6.29)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4.28)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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