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2月6日17时,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51件,现将第8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 具体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411700000000201912030001 | 开发区开源办事处,张楼村,侯庄组西侧,有一生卢水泥瓦片厂,该厂生产过程中将煤灰排放到附近河道,污染环境。 | 群众举报的水泥瓦片厂位于候庄村西侧,该厂负责人在自家宅基地前荒地上搭建临时板房生产。厂区未完全密闭,生产时产生粉尘,无治污设施。现场及周边未发现河道,该厂产生的废水全部流入沉淀池,分离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一、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开源办事处已于12月6日将该水泥瓦厂予以取缔。 (二)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开源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对辖区内违法违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问责情况 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开源办事处张楼村网格长张红伟同志给予诫勉谈话。 |
|
2 | D411700000000201912030002 |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示范区,豫南监狱将生活污水排放到驿城区诸市镇闫庄村村民门前水沟,造成水污染。 | 河南省豫南监狱位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办事处,划分为监管区、办公区及警察公寓三部分。其中,监管区内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而豫南监狱警察公寓和行政办公区无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未经处理沿监狱东侧水沟直排。 刘阁办事处辖区暂无城市污水管网,监管区处理后的废水与豫南监狱警察公寓和行政办公区未经处理的废水汇集于驿城区诸市镇周井村沟内,因部分水沟堵塞,造成污水汇聚水质恶化。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责成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对河南省豫南监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责成豫南监狱立即安排机械、人员,清理东侧水沟中的杂草和淤泥,保持水道通畅,防止水质恶化。此项工作务必于2019年12月8号前全部完成,由刘阁办事处负责监督。 (三)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责成豫南监狱于2019年12月9日前制定生活废水治理施工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四)责成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成立专项整改督查小组,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逾期未完成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问责情况 无。 |
|
3 | D411700000000201912030003 | 汝南县南余店乡徐庙村委东李庄南可耕地(离李庄南几十米)上有一露天洗砂碎石厂,机器工作时噪音大,产生大量扬尘且排出来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周边河沟内,污染环境。 | 群众反映的“汝南县南余店乡徐庙村委东李庄南露天洗砂碎石厂”实为孙全国露天洗砂碎石厂,该洗砂厂有生产迹象,机器设备露天安放,无治污设施,东、南两侧路边水沟内有洗砂废水。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汝南县南余店乡政府已于12月6日将该洗砂厂予以取缔。 (二)汝南县南余店乡政府已于12月6日将该洗砂厂东、南两侧路边水沟内泥沙清理完毕。 (三)汝南县政府责成南余店乡政府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二、问责情况 (一)汝南县南余店乡党委对乡政府环保办负责人张云起进行约谈,并在全乡干部会上进行公开检讨。 (二)汝南县南余店乡党委对薛庄村委通报批评。 (三)汝南县南余店乡党委对薛庄村网格长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霍团结进行约谈,并在全乡干部会上进行公开检讨。 (四)汝南县南余店乡党委对薛庄村村委委员、网格员孙全国进行诫勉谈话并全乡通报批评,并在全乡干部会上进行公开检讨。 |
|
4 | D411700000000201912030004 | 驿城区古城乡余庄村吴桂桥煤矿,露天作业,煤堆未进行覆盖,车辆进出没有晒水,无任何环保设施。 | (一)关于“露天作业”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矸石落点未进行密闭,但建有部分防风抑尘网,对矸石进行了覆盖。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煤堆未进行覆盖”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煤堆实际为矸石堆,该矸石堆已用绿色防尘网覆盖,但未覆盖完全。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出入车辆没有洒水”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被责令停产。厂区运输车辆出入口建设有冲洗装置且能够正常使用,并配有1辆专业洒水车。企业正常生产时,定时组织人员和车辆,对厂区内生产道路和场外门口出入道路进行洒水。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无任何环保设施”问题 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经调阅在线监测和企业日常自行检测报告,该公司废水、废气均达标。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调查核实结论: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2019年12月5日,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已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其立即停产,并对发现的环境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矸石落点区域防风抑尘网和喷淋设施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责令其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快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建设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二)鉴于该公司经济困难的实情,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将督促企业分期分阶段推进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建设,提高环保治理标准。 (三)驻马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古城办事处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夯实办事处执法中队和企业所在网格的监管责任,监督企业做到对厂区内煤、矸石等堆放点的全覆盖,对厂区内部及门口道路进行经常性洒水抑尘,保证运输车辆进出口冲洗装置全天候正常启用。 二、问责情况 无。 |
|
5 | D411700000000201912030006 | 平舆县西工业区(西环路)西边二王楼农场里面有一“无名洗砂厂”,泥沙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场旁边水池内,由于泥沙水过多外溢到周边地里面,影响农作物生长。 | 群众举报的无名洗砂厂名称为代俊领磨砂厂。现场调查时,该厂处于停产中,未建设沉淀池等设施,生产时未对洗沙水进行处理,厂区西侧一明沟内排放的洗沙废水已干涸,沟池附近农田未见洗沙废水,附近农作物生长未见异常,但不排除以往生产时该厂废水外溢情况的发生。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平舆县郭楼镇政府已于12月6日将代俊领磨砂厂予以取缔。 (二)平舆县政府责成郭楼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问题举一反三,加大辖区内企业监督检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问责情况 平舆县郭楼镇党委对郭楼镇郭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张顺青进行约谈。 |
|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驻马店市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1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6-3737606,邮政信箱:驻马店市A018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