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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年醋酸联产25万吨/年醋酸乙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关于《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万吨/年醋酸联产25万吨/年醋酸乙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驻环审〔2019〕9号
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年醋酸联产25万吨/年醋酸乙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河南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新增土地。该项目依托现有工程装置建设,不增加现有工程原料气造气炉数量和原料煤消耗量,充分利用工程现有制气能力,通过用煤棒制气改为高碳煤棒/焦炭制气提高入炉总碳量、回收原造气炉无效气提高原料气循环回用率等多种途径,实现本项目投运后全厂原料煤消耗不增加。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年产50万吨/年醋酸联产25万吨/年醋酸乙酯项目,将现有共15开中的9台煤棒造气炉改为高碳煤棒造气炉、6台普通煤棒造气炉改为焦炭造气炉,以提高入炉实际碳含量的方式增加CO产生量来补充50万t/a醋酸的新增碳耗。工艺以甲醇和一氧化碳为原料,经过羰基化反应合成粗醋酸,粗醋酸精馏后得到99.85%的成品醋酸;成品醋酸和含量在95%以上的原料乙醇,经合成精馏后得到99.85%以上的醋酸乙酯产品;新建醋酸合成工序、精馏工序、吸收工序及高压尾气回收工序、压缩工序;醋酸乙酯合成工序、精馏工序、吸收工序、成品罐区及中间罐区、公用工程等。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报告书》内容,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成投产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醋酸装置高低压吸收尾气、醋酸乙酯装置精馏尾气进入火炬燃烧后排放;储罐呼吸气将现有喷淋吸收装置提升改造为“冷凝+吸附”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由于我省暂未颁布VOCS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涉VOCS排放暂按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IC反应器沼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锅炉燃烧、脱硫处理后由现有的锅炉排气筒排放;脱硫再生槽尾气采用负压风机抽后送锅炉鼓风机进口进锅炉燃烧、脱硫处理后,由1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燃煤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 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废水:高浓度废水排入现有IC厌氧反应器处理后与新增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IC反应器处理后的废水一起排入SBR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城市管网排入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驻马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体废物:产生的精馏废酸、轻组份、中组份等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重组份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外运堆肥处置;生活垃圾送驻马店市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4、噪声: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厂房吸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a类标准。 (三)落实《报告书》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项目施工期扬尘控制严格按《报告书》规定执行。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管控措施,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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