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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供热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关于《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供热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驻环评表〔2018〕5号
一、本项目利用河南省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2×300MW机组为热源,新建古城电厂至确山县产业集聚区、确山县主城区及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供热管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为确山县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提供热源,向确山县新城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供暖,起点由古城电厂南侧,沿京广铁路东侧向南至确山县产业集聚区规划路,分两支,一支沿规划路东至到确山县产业集聚区,一支沿规划路向西过京广铁路和107国道,终点确山县城区西北部的县公安局,供热蒸汽管线全长15km,并新建热力站2座,1座二级站。二是北线,为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提供热源,起点位于古城电厂东侧,向东至兴业大道,沿兴业大道向北至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终点工业四路南侧,蒸汽管线全长8km。。该项目符合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原则批准《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供热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建设单位据此落实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和环保治理资金。 二、项目建设中将产生扬尘、噪声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施工中必须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将不利环境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施工期,应加强监管,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焊接尽量采用自动焊接,在焊接处安装吸尘屏光罩或使用屏风板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现有的市政公厕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确山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敏感点周边设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废。施工期,土方作为铺筑道路的路基,表土用于绿化用土,剩余部分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回收,部分分铺路填坑,剩余部分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控制开挖面积,按照设计标准严格控制管线两侧的施工范围,减少裸地和土方的暴露面积;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对管道路由区域生态进行生态恢复。 四、项目施工期扬尘控制严格按《报告表》规定执行。并按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8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