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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分局 驿城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遂平分局 遂平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平分局 西平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蔡分局 上蔡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蔡分局 新蔡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舆分局 平舆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正阳分局 正阳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汝南分局 汝南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确山分局 确山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泌阳分局 泌阳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